“你們說這是假酒,你們有證據嗎?憑什么說我這酒是假冒的!”
11月2日上午9時,湖北省遠安縣鳴鳳鎮一家名煙名酒商店里,面對遠安縣工商局執法人員的詢問,老板李某情緒非常激動,扯著嗓子大聲爭辯。
從10月下旬開始,遠安縣工商局公交分局聯合茅臺、五糧液、國窖等知名酒廠的專業技術人員,對品牌白酒市場開展專項檢查。通過摸排,執法人員在這家名煙名酒商店發現了一批涉嫌假冒茅臺酒。十幾瓶外包裝上標注“茅臺內供酒”的白酒被執法人員從柜臺里搜尋出來在桌子上擺成了一排。
“我們當然有證據!我們廠家根本沒有生產過這種茅臺內供酒!光看名字就知道有問題!泵┡_酒廠工作人員從包里拿出激光識別器,仔細查看酒瓶外包裝,“況且,我們茅臺酒廠出產的酒,外包裝上都有激光防偽標識!
隨后,工作人員向李某出示了技術鑒定書。結論顯示:“該送檢樣品,不是我公司生產(包裝)出品,屬假冒我公司產品!
“這批白酒一共有多少箱?最近有消費者買過這種酒嗎?”執法人員繼續詢問道。
鐵證如山,李某終于低下頭,承認這些白酒是一個朋友前幾天去外地旅游時帶回來,放在他這里幫忙代售的。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,到目前為止一瓶也沒有售出。
為保護企業商標專用權,防止證據流失,遠安縣工商局執法人員給假茅臺貼上了封條,實施行政強制扣押措施,并對李某涉嫌銷售假冒偽劣茅臺酒的行為立案查處。